我最初听西方摇滚乐是在1991年,不算最早,但也算是较早接触到这种胆敢歌颂个人负面情绪的歌曲类型的国内青年。那一年鲍勃·迪伦整50岁,从他发行第一张唱片算起,已过去了29个年头。现在则又过去了20年。可喜可贺,熬了70年,他终于熬到要来中国演出了。而我也没闲着,这20年来,我不仅兢兢业业地听,而且还一笔一划地评述着西方摇滚乐—眼下既然要写一篇以“鲍勃·迪伦的中国影响力”为中心的文章,心想不如记一笔我和他这些年来的流水账,试着以此作一个阐述此力的视角,哪怕偏颇,却笃定踏实,绝不虚头八脑。
上世纪90年代初西方摇滚乐的主流是重金属,于是盗版磁带里皆是“枪与玫瑰”、“金属”、“极端”这样的乐队,国内与之对应的则是长发飘逸、动辄嘶叫的“唐朝”和“黑豹”。那时中国青年乐迷对摇滚乐的普遍判断是,越重越吵越狠,越好。尽管通过读一些一鳞半爪的西方摇滚乐介绍,鲍勃·迪伦之名业已如雷贯耳,但他的唱片却遍寻不得,打口行业里的情形亦是同样。直到1992年,才好不容易从打口里买到一盘“旅行者威尔伯利兄弟”乐队的唱片《第三辑》,这支乐队在1988年,由鲍勃·迪伦、前“披头士”的乔治·哈里森、“心碎者”乐队灵魂人物汤姆·佩蒂等超级大腕们即兴组合而成,他们都是唱歌的好手,在专辑里你唱一首、我唱一句,不时还和个声什么的,而磁带内页印出的只言片语却连哪首歌由谁来演唱都没有标明,尽管唱片听了几遍,却依旧不知哪首由鲍勃·迪伦领衔,所以还是不能确定他的嗓音和风范究竟怎样。
其实,就算我当时知道哪首歌由他所唱,想必他老人家也无法令我满意,因为我正是追求更重更吵更狠的中国摇滚青年中的模范,认为只要不是吼着唱出来的都配不上摇滚乐这个称号,而这张《第三辑》属于标准的以情歌为主的流行摇滚乐—几个中老年男人操着哑嗓子意淫小姑娘,有意思吗?瞧,鲍勃·迪伦留给我的第一印象有多糟。但这不是最糟的,最糟的是在1994或1995年,中唱不知为何突发奇想引进出版了他两张一套的《30周年纪念演唱会》专辑,录音自1992年10月,是哥伦比亚唱片公司为了庆祝他在其旗下已录制发行了30年唱片这件喜事而召开的一场演唱会,内容由主办方邀请来的传统的或主流的音乐名人对迪伦名曲的翻唱构成,所以这更像是一张致敬专辑,尽管多达29首的曲目里,确实有两首是由本尊亲自演唱的。但是,整张专辑难听无比倒也算了,要命的是本尊演唱的那两首尤其难听。
不知中唱有没有从这套唱片里赚到钱,我记得但凡听摇滚的都人手买了一套,当菩萨供着,勤拂拭,却连一遍都没有听完—这是对鲍勃·迪伦在中国处境的一种恰当写意。我没记错的话,它是国内唯一正版引进的迪伦唱片,若它曾令中唱赚到钱的话,为什么不继续引进呢?迄今他可结结实实出版了33张录音室唱片哪,中唱,为何不再赚点?其实他并没有知识分子们说的那么反动,他的同行里比他凶狠暴躁的多了去了,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是个搞文艺的就都在反战,都在为民权长吁短叹,这种勇气和主见不值一提,关键看你吁叹得如何有乐有怒、恰到好处。他被知识分子们反复炫耀的深刻被衬托在温和感性的背景之上,就算木吉他换成电吉他,电吉他再插上效果器,喋喋不休地在台上说道理依旧是他唯一在做的事,当然,还扑闪着那双忧伤含情的大眼睛。这些境况令知识分子们感同身受,不禁眼眶一热。我不清楚在西方迷恋他的多是些什么人,反正在我们这里,我认识的成百上千的乐迷里搜集他唱片的人几近于零,而动辄要谈论他的人,若不是来自媒体,若不是诗人,那他边上一定坐着一个或几个扑闪着忧伤含情的大眼睛的文艺姑娘。
继续说音乐本身。回头想,我一直以来难以接受他的音乐,确实主要因为我是从重金属、Grunge开始受到西方摇滚乐蛊惑的,就算后来不听这么热闹的,开始往回听“平克·弗洛伊德”、“地下丝绒”、“披头士”……这些也都被安在布鲁斯的派系里,深受美国黑人音乐的恩惠。而迪伦的音乐根源则是白人民谣,完全处于另一个美学范畴。这是他跟“猫王”、“滚石”、“披头士”音乐上质的区别,也是我及多数国内乐迷难以接受其音乐的根源所在。西方摇滚乐,特别是美国摇滚乐当然是黑皮肤的,但也略微透着一点白,迪伦的风格恰相反,他首先是白皮肤的,但也略微透着一点黑。他最近一张唱片,2009年的《一生在一起》却是他最黑的一张,浓郁正宗的布鲁斯味道洋溢摇摆,也就顺理成章地超越他60年代发行的所有经典唱片,成为我最喜欢的一张。
大概10年前,我曾一咬牙花50元一张的“高价”买到他最早的六张唱片—人们现在但凡提到他哪首经典歌曲或歌词,多是出自这六张—却怎么也听不下去,一次喝多了统统送给了左小祖咒。祖咒在他歌曲《尊敬》里唱道:“当嘲笑你的人开始为你念诗:一个人要抬多少次头才看到蓝天?你即刻学会说套用的蹩脚诗:一个人要哭多少次才能感到不委屈。”这是向迪伦名曲《随风而去》致意。所以,也不能说他对中国的影响是零,也不仅限于歌词,在祖咒《北京画报》的唱腔里,以及不知大家记不记得曾有一位叫杨一的民谣歌手的唱腔里,似能听出一丝丝他那种唉声叹气、满含嘲弄的尾声和口气。
他自传中译本《像一块滚石》的出版是一个奇迹—有这么一个国家,你可以买到一位音乐家的传记,却买不到他一张唱片,这难道不是一个奇迹吗?传记中他毫不造作地对自己被神话的命运表示了不解和愤慨,令人不禁一乐:“……辍学者与嗑药者纷涌而至,……我家门口总聚集着希望我带领他们去炸掉白宫的革命者,我被称作叛逆的佛陀、抗议的牧师、持不同政见的沙皇、拒绝服从的公爵、寄生虫的领袖、变节者的国王、无政府主义者的主教……我心里明白,这些头衔本应全部属于亡命之徒……俄狄浦斯去寻找真理,当他找到时,真理摧毁他—这是个非常残酷的笑话。”
我不会去看他的演出,因为我几乎不听他的音乐。他的歌词比他的音乐更重要,这一点我深以为然,却也不觉得他的歌词有多了不起—崔健的歌词也比他的音乐更重要。说白了,鲍勃·迪伦对我来说可不是什么开启“伊甸园之门”的人,他可有可无,但他无处不在。最近一次遇到他是在一部名为《色欲世代》的日本电影里,电影很平庸,几个少年跑到海岛一个旅馆里寻找“FreeSex”,属于励志青春片,片中主角狂迷迪伦,因旅店店主拿出一张迪伦的唱片而将之视为知己。影片结束时,内向胆怯的主角在毕业典礼上放开手脚,以迪伦的咿呀腔调唱了一首歌,技惊四座,令女同学们刮目相看。故事发生上世纪70年代初,那时的日本中学生可以被迪伦影响,那时的中国中学生正被什么东西影响呢?当迪伦真的来了,我相信那位日本中学生的激动发狂是真诚的,而此时此刻,哭爹喊娘的中国中学生啊,你们这股迎接解放军进城的劲头又是源于何方呢?
其实,我在10年前花300元买他六张唱片时已深知自己不喜欢他的音乐,但心想没有无缘无故的名气,何况这么大的名气,或许是因为自己心性不够、年纪不到才不爱听,不如先买着放下,兴许过几年就喜欢了。这叫什么?诸位,这就叫贼心不死。